【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 罗勇 通讯员 吴超金】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展现民族精神和弘扬民族正气的重要体现,值得全社会学习和倡导。3月4日,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民警专程来到通城县城关中学,向七年级葛志明同学送上荣誉证书和学习用品,对他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表扬。
通城县城关中学学生 葛志明:当时我非常愤怒,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不应该出手打女人,老师和学校也教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去制止,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还会挺身而出。
事情的经过还得从今年2月9日说起,当天晚上10时许,在通城县隽水镇九宫车站附近,一男子正在殴打一名女性,在附近玩耍的葛志明看到情况后立马上前劝阻制止,但酒劲上头的男子认为葛志明不该多管闲事,遂将目标转移到他身上,将他推倒在地并殴打。见情况不对劲,葛志明跑到朋友家店铺门口,但该男子仍不依不饶追过来继续殴打。
接警后,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立即对男子打人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了解,打人男子系潘某,当天晚上喝了酒,因家庭琐事殴打妻子吴某。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潘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酒后殴打他人的这种行为是极其错误的,随后在民警的见证下,潘某向葛志明同学道歉并赔偿了相应的医药费。
目前,违法行为人潘某因酒后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道德与法同行,守护美好青春。为表扬青少年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传递社会正能量,通城县公安局民警特意到葛志明同学所在学校,向他送上荣誉证书表示鼓励,号召大家向他学习,将这种精神传递下去。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黎赛明
二审|胡颖
终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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