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石南镇:整治非法加装雨棚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通讯员 张豪】为切实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3月14日,通城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在辖区街道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一带一盔”及违法安装雨棚行为。

(整治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车等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而遮雨棚已经明显超出了这个规定的范围。加装雨棚后不仅遮挡视线,同时也会影响电动车本身的稳定性,对安全出行有很大隐患。

(整治后)

整治过程中,石南派出所民辅警向驾驶员宣传了非法加装雨棚的危害性和“拆伞”的必要性、不系安全带和不戴头盔的危害,教育引导大家筑牢交通安全意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最大程度降低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保障出行安全。

图文编辑|祝思思

一审|熊皓

二审|胡颖

终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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