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合理配置烟草市场资源,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今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法 [2020]205号)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有关规定,我局结合辖区实际,修订了《通城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现予公告,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通城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