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晔 郑卉华】为进一步落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引导他们养成自我约束、自我净化的良好行为,增强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感恩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近日,通城县五里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
活动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矫人员传达学习《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第五十一条至六十八条,对部分细则条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释,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真正学懂弄通,并对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随后,对社区矫正对象作重点情况摸排谈话笔录;同时,工作人员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当场进行核查,查看是否有人机分离情况。
司法所负责人要求13名在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确保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保证人机不分离。会后与个别矫正对象进行谈心谈话,了解近期思想动态、生活、工作等情况。
图文编辑|祝思思
一审|熊皓
二审|胡颖
终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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