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四庄乡财政所:强化“三资”管理 财政监管发力

【通讯员 皮新卫】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实现集体资产、资源的规范管理、合理利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4月23日,通城县四庄乡财政所组织全乡各村报账员学习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项目管理办法,并对于以前的账务进行查漏补缺。

学习会上要求,要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事项,合规发包集体资源,不能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低价发包、不得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不得低价拍卖资源;资源发包费收到后要及时上缴财政部门并做好发包收入入账手续,并将合同按村统一编号,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建立资源合同管理电子台账;经济合同、承包费等到期前自动预警,实现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便于资产、资源连续发包或收回管理。

学习会上强调,要规范管理农村小型项目事项,不得举债筹集资金实施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要做招投标手续,财政部门监督招投标全过程,且村级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不得出现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不得违规支付,不得套取项目资金;要对村小型工程项目合同按村统一编号,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建立资产合同管理电子台账,实现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防止发生集体资产流失问题。

图文编辑|祝思思

一审|熊皓

二审|胡颖

终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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