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交警大队关于扣留车辆报废处理的公告


公    告

通城县交警大队现处置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在执勤执法处置交通事故中扣押的部分车辆。请各位车主在三个月之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附清单:

车辆报废清单(点击查看)

通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