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郭佳承】6月14日,通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专项执法检查,筑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马港镇高峰生态农场,农安站工作人员对农户仓库内存储的有机大米、茶叶进行抽检,并重点围绕生产经营主体是否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药兽药化肥的使用是否遵守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农资仓库是否存放违禁农兽药等进行检查,要求生产经营者规范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让农产品上市有“身份证”,质量安全有保障。
湖北隽香有机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 吴丽:这是我们的有机茶园,我们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管,承诺农产品达标合格,承诺不使用化肥和农药,进行人工除草,保证有机茶园生态安全。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据农安站工作人员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由农业生产经营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证上标明了农产品的名称、数量、出具日期、生产主体、承诺内容等信息,是农产品的“身份证”和生产者的“承诺书”。
下一步,通城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定期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合格证检查,把好上市农产品“安全用药关”、“源头追溯关”,使合格证真正成为农产品的“身份证”、“入场券”,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黎赛明
二审|胡颖
终审|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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