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佳玫】“警察同志!我放在家里的一万多元现金被偷了。”7月3日22时许,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曾某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民警发现当日20时许,一男子趁夜色潜入曾某家中,大概十几分钟后神色慌张地离开了现场。“才刚下手,肯定没跑远!”办案民警通过信息研判锁定了嫌疑人系刘某,并进一步确定了他的身份信息。民警立即扩大搜寻范围,很快在隽水镇某KTV附近发现了刘某的踪迹,随后麦市派出所联合特巡警队员秘密布控、循线追踪,于次日凌晨0时许,在隽水镇某酒店门口将其抓捕归案。
原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居住在曾某家附近,经常光顾曾某经营的早餐店,久而久之两人便熟络了起来。某天,刘某向曾某提出欲以现金兑换微信余额,遭曾某婉拒,同时还向刘某透露其家里也有现金想兑换。谁曾想这一无意之言,却在刘某心中埋下了盗窃的种子。7月3日晚,刘某见曾某与其女儿离家外出,认为时机已至,便上门实施了盗窃计划,刚巧当天曾某家卷帘门并未上锁,使他轻易就进入了室内盗窃得手。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被盗现金也已悉数返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家中要使用安全可靠的防盗门或锁芯。
2.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
3.外出、夜间锁好门窗。
4.如遇入室盗窃,要以保护自身生命安全为重,立刻拨打110报警,并注意保留现场,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黄争光
终审|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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