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通城公安为企护航,2名造假坟骗补偿款者被依法刑拘

【通讯员 李佳玫 杨晗】近日,通城县公安局隽水镇派出所为企护航,将两名打“老祖宗”主意,造假坟骗补偿款的村民依法予以刑拘。

说到诈骗,大家第一反应可能是电信诈骗、刷单诈骗、“杀猪盘”诈骗等等,你可曾听过坟冢造假诈骗?近日,通城县村民张某某、李某某2人为骗取高额补偿款,竟打起了“老祖宗”的主意,造假坟骗补偿款。

2024年7月初,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反映称,在通城县某项目规划用地依法征收补偿过程中,有部分村民疑似伪造“家族祖坟”骗取高额坟墓迁移补偿。

“如果情况属实,那这些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必须予以依法打击!”接警后,隽水镇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查,民警发现通城县某村确实存在有村民伪造“祖坟”骗取高额国家补偿的嫌疑。为争取早日破案,民警连续奋战,搜集证据,伺机收网。

7月23日,民警通过缜密部署,将准备外出的嫌疑人张某某抓捕归案。当天下午,深知事情败露的李某某主动到隽水派出所投案。到案后,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与张某某利用假“祖坟”骗取高额坟墓迁移补偿的犯罪事实。

原来,2020年,张某某(男,68岁)和李某某(男,67岁)得知被征收的地段后续会进行坟墓迁移补偿,两人便动起了歪心思,合计在此地段伪造一座假祖坟,竹子一砍、碑牌一立、名字乱起,至此一座“祖坟”就横空出世了。后经民警查实,李某某与张某某伪造的这座“祖坟”,假牌上的名字,在族谱上根本查无此人,随后几年的清明扫墓期间,其家属也从未来过此地祭祀。

2022年7月,相关企业依法对建设规划用地中的坟墓迁移进行补偿,得知消息的李某某立即找到他们索要12万元的“假祖坟”迁移补偿款,因其索要的费用不符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并未同意他的诉求。此后,李某某持续耍赖、阻工数月,眼看工期拖延,相关企业只好妥协,付给李某某5万元的赔偿款。到手的赔偿款已被张某某和李某某2人进行分赃、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方提醒:

为人子女,应对已故长辈常存敬畏、缅怀之心,传承好家风,切不可走歪门邪道。靠耍小聪明钻国家政策的空子骗取国家补偿款,不仅让国家利益受损,自己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落的人财两空。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胡海涛

终审|胡   颖

(作者:公安局李佳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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