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县土壤失墒区域不断扩大、旱情持续发展形势,按照县政府工作指令,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作业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期间视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作业区域: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在通城县沙堆、隽水、关刀、石南和大坪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影作业。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自动播散催化剂后自毁,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可能受到火箭弹残骸的影响。
作业装备:“BL型”火箭发射架和BL-A型火箭弹。
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弹药为军工产品,具有火力猛,爆炸力强等特点,且有一定的故障率。因此,在进行人影作业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内;
(二)作业区域周边12公里内为影响范围,如发现弹药残骸或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人影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理,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若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而引发的人员、财产损害事故,在进行紧急救护的同时,请立即报告通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鹏 田林
联系电话:0715-4322358
18872838008 15171993241
通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