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快闪式”盗窃,通城民警“火眼金睛”及时捉拿归案

【通讯员 杨晗】7月23日凌晨5时许,家住通城县麦市镇沿河路的刘先生起床时,惊觉其一楼超市内货架遭遇盗窃,摆放的各种香烟被洗劫一空。刘先生立即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麦市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开展调查。经清点,被盗香烟合计价值1万余元,另有超市收银台抽屉内300元现金被盗。

民警通过缜密的现场勘查发现,该商铺一楼的背面窗户锁具遭到破坏,且窗户下方异常地放置了一架梯子,初步判断嫌疑人由此窗进入店内实施盗窃。进一步调查室内监控时,民警发现,在7月23日凌晨2时左右,监控摄像头被有意遮挡,未捕捉到嫌疑人影像,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从锁具的破坏痕迹来看,这个贼应该是个惯犯,且具备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但只要作案,一定会留下痕迹!”办案民警没有气馁,立即向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及刑侦大队请求协助,经多警种综合研判,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踪迹。

“案发前一天下午,有一个人在桥对岸观望,疑似踩点。”经调查,嫌疑人头戴一顶宽檐草帽,于7月22日下午6时许在商铺附近下车后,步行过桥至河对岸朝商铺方向张望,随后走下河堤消失了踪迹,直至次日凌晨3时许再次出现在河对岸,拦车离开现场。

经研判,民警发现嫌疑人逃至通山县后轨迹消失。通过锲而不舍地多日追踪,8月16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崇阳警方的协助下于崇阳一宾馆内将嫌疑人黄某(59岁,恩施人,多次盗窃前科)抓获到案,并在其包内发现了其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

面对铁证,嫌疑人黄某对其在超市实施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黄某交代,他当时搭车准备前往江西修水,路过通城县麦市镇时,发现该超市门口货架上摆放了很多香烟,且附近有一个长梯子,便决定在此作案。盗窃得手后,他徒步蹚水到河对岸后拦车离开通城,随后将所盗香烟在外地售卖并用于消费,落网时身上仅剩下3000余元现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我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8月22日,民警将追回的3556元现金返还给了受害人刘先生。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胡文婷

终审|胡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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