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复兴有我③】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红英:履职尽责 守护公平正义

【全媒体记者 何蓉】从检十年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红英始终奋斗在司法办案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官的职责使命。

2013年,李红英以书记员的身份被招录到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自进入检察院工作,她便一直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从书记员到如今的检察官,这一干就是11年。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李红英下定决心,只有不断学习提升,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更好地回应群众期盼。因此,她利用一切空闲时间进行学习,食堂吃饭、出差路上……都有她看书学习的身影。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红英:要想做好检察工作,就必须练就过硬本领,持之以恒抓学习,让时时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民事检察工作也一直是基层检察院的薄弱项。然而,李红英从检以来,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学习钻研,办理或辅助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00余件。自2019年起,民事检察监督连续四年在全市获评优秀等次。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蒙:她工作中认真负责,细致严谨,服从大局,同时承担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两项工作。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思想上不曾有丝毫懈怠,做到提前谋划,分解全年工作任务,逐一落实。针对任务重、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她白天外出调查取证,晚上和周末加班审查案卷和制作文书。她这种专业的精神和认真的态度,值得我们所有人学习。

据李红英介绍,在工作开展之初,自己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办案方法、办案领域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来的。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红英:记得2019年出现一起同一当事人连续提起多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而且都出现了“网络借贷”“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等信息,当时就觉得很奇怪,在根据这些信息排查后发现,该系列案件从起诉频次、诉讼程序、事实认定到证据采信均存在疑点和异常,涉嫌虚假诉讼。

为尽快查明事实,李红英一头扎进案卷堆里,反复研讨、审查案件事实。审查过程中,由于当事人人数众多,双方往来账目繁杂,她7天内对多达40余页8000余条的转账明细进行了逐笔分析、归类以及反复比对、核算,最终查实了该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击破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套路”。最终,该系列案件也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的肯定。通过对线索的深耕细作,突破了虚假诉讼办理瓶颈,打开了办案局面,使处于劣势的民事检察工作位列全市前列。

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的检察官,李红英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血。2023年3月,李红英在走访中发现,辖区内13家养老机构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问题,危害老年人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督促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消除上述问题的安全隐患,李红英随即决定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迅速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政府召开公开听证会,厘清各方职责。通过公开听证、提出检察建议、制发磋商意见书等方式,13家养老机构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案子结束后的一年时间内,李红英还带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县民政局对13家养老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两次“回头看”。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红英:在“回头看”活动中,看到养老机构的整改成效,感受到了老人们在养老机构获得的安全感、幸福感,我觉得一切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十多年来,李红英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爱岗敬业,不断进取,履职尽责,用不断优化的检察履职,展现“司法为民、追梦前行”的检察风采。她先后荣获“咸宁市最美政法干警”“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于2022年、2023年先后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

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李红英: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自己做得还远远不够。今后,还需要不断地夯实自己的法律知识,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黄争光

二审|胡  颖

终审|皮江星

(作者: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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