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通城县疾控中心接到国家疾控中心关于1名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经流调,该密切接触者为江苏省返隽人员,4月12日与广东省新冠病例周某同乘G7376车次2车厢。现将该密接人员在我县公共场所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13日,10:35 - 10:50在县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11:00 - 12:00在美食天下(阀门厂店)用餐,18:05 -19:11在楚南印象用餐。
4月14日,11:30 - 11:55在世纪华联超市日用品区购物、收银台购买电池。
4月15日,11:50 - 12:15在世纪华联超市生鲜区、日用品区购物, 19:00 - 20:00在状元广场电玩城。
4月17日,09:40 - 10:12在世纪华联超市生鲜区、粮油区、零食区购物,18:00 - 19:30在通城虾庄用餐。
4月18日,14:00 - 16:00在步行街农业银行、邮政银行、西门巷童装店、家联超市对面服装店、广场公共厕所;21:00左右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请与该密切接触者有上述时空交集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控的情况下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咨询电话:0715-4338760
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