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报从轻 举报从严 通城在全县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两违”治理自查自报工作

云上通城讯 记者吴忠勇报道:9月5日,通城县召开全县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自查自报工作动员会,部署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自查自报工作,县领导刘明灯、杨修伟、王能强、刘季平、王兴电、朱凤英、陈新日、罗小虎出席会议。

据了解,7月7日全县召开治理“两违”动员大会以来,县“两违”办组织相关部门,紧急部署、积极动员、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宣传、强拆、强控、追责开展了大量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控违、拆违行动热潮,极大震慑了“两违”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我县城区建设环境。7月7日至今,全县已强制拆除或填埋违法建设58处、面积7540平方米。其中:挖除新建基础26处、面积2910平方米;强拆违法改建26处、面积1670平方米;拆除安置户违建18处、面积3010平方米。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修伟主持。

此次清查对象为全县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党员及工作人员,中央、省、市驻通城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以上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以下统称国家工作人员);其他党员。

自查自报分为五个阶段:9月5日前动员发动;9月20日前自查自报;10月10日前复查核实;10月30日前集中处理;11月10日前总结完善。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能强,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自查自报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县纪委监察局将结合各级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全市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两违”的行为进行清查核实。对清查核实阶段所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参与“两违”的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通报曝光。

刘明灯指出,当前,我县“两违”现象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开展“两违”整治,是加强城市规划控管,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的客观需要;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切实为群众谋福祉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源头治腐,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

刘明灯要求有关部门和“两违”整治专班一定要切实解决“怨、怕、等”的思想障碍,牢固树立面对现实、解决难题的鲜明立场,把开展“两违”专项整治与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结合起来,与推进土地市场依法管理结合起来,与促进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真正达到思想空前统一、步调高度一致,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确保自查自报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会上,隽水镇、大坪乡、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4家单位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目前,我县各级各单位正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查自纠。今后,通城县党干部员和公职人员若参与“两违”将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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