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媒体记者  罗颖 实习生 吴安尔7月31日,通城县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会在县司法局召开,副县长侯红辉出席会议。


      据了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会议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要规范文字、音像记录,并加强记录管理和运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会上进行了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



(作者: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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