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吴刚 报道)8月29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凤英在我县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咸宁市从2015年启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到今年8月12日成功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这块沉甸甸的“国字号”金字招牌,是咸宁人民诚实守信的靓丽名片,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有效提升咸宁城市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为争取项目资金、引进金融资本提供有力支撑。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取得了卓越成效,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据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显示,6月末,咸宁市得分78.63分。我县得分81.23分,全市最高,我县在全省县域等级排名第6,金融生态等级处于全市唯一的A级。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灯代表我县进行了交流发言,简要介绍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知信、用信、守信精准发力,推动信用通城与“五个通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提炼出了“崇德尚信、实干开明”的通城精神,着力打造了开放开明、公平守信的发展环境,取得了良好成效。
刘明灯表示,下一步,我县将深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深化提升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建设成果,让信用这张金名片,助力通城在高质量发展的征途中越来越闪亮,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深化提升征程再立新功。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信用软实力铸就发展硬支撑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意识,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夯实责任、强化措施、查漏补缺、打造品牌,把创建工作推向更高、更深、更广的层次。要坚持“以诚为本、以信为魂”,不断擦亮“诚信咸宁”品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加快咸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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