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来我县开展《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全媒体记者 李索 报道)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春桥率调研组来通城就《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季平,县领导朱凤英、王传雷、傅新祥陪同。

在马港镇高峰村陆水源、易塅村陆水河治理现场、神龙坪水库饮用水源地等处,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河流水质和流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村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针对《条例》中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管理机构职权职责等方面问题,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凤英汇报了我县陆水流域保护工作情况。近年来,通城县坚持以党政主导与社会共治相结合、从严治理与创新治理相结合、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水生态治理工程,截止目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实现“三个100%”。陆水河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正在慢慢实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季平建议,《条例》的制定一定要符合我市实际,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修复与开发的关系、贡献与补偿的关系、职责与职权的关系。期待《条例》早日出台并实施,共同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陆水河流域环境保护的良好格局。

万春桥充分肯定了我县陆水流域保护工作。希望我县继续抓好水生态治理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实效,对存在的问题,要制订清单,逐项解决。针对此次调研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将认真梳理和汇总,作为《条例》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对于合理性、一致性的意见建议将积极采纳。扎实推进陆水流域保护立法工作。


(作者: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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