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有关事项的公告
近期,社会各界十分关心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了畅通渠道,方便社会捐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防护服、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
二、接受捐赠主体
(一)咸宁市红十字会
1.联系方式
捐赠联系电话:0715—8111755;
联系人:郑强,联系电话:15807240685;
微信公众号:咸宁市红十字会
电子邮箱:1024039982@qq.com
2.银行信息
户名:咸宁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农行咸宁金厦支行
银行账号:17680801040003251
行号:301536000026
汇款请备注:咸宁疫情防控
(二)咸宁市慈善会
1.联系方式
捐赠联系电话:0715—8139816;
联系人:夏丹,联系电话:18271110668;
微信公众号:咸宁市慈善会
电子邮箱:49541370@qq.com
2.银行信息
户名:咸宁市慈善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23899991010003045786
行号:301536000026
汇款请备注:咸宁疫情防控
三、捐赠款物管理
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咸宁市慈善会将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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