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禁麻活动的不断深入,城区的麻木大幅度减少,交通秩序不断好转,但一种替代车却出现在街头,就是称之为老年代步车的电动四轮车。这种代步车安全系数差,很多人驾驶这样的车辆行驶,甚至载客营运,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销售商家在销售代步车的时候称此类车辆不需要上车牌,也不需要购买保险,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其实,这正是其最危险的地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类车辆的技术参数与机动车相似,但大多数不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范畴内,不能上牌办证,是根本不能上路行驶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理赔问题,根本无法可依,即使不是自身责任,也无法通过法律获得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月3日,记者在位于银城西路239号钰路电动车行看到一位上门找商家退货的市民彭女士。
记者将情绪激动的彭女士拉到一旁,问起了为何要退掉代步车的缘由。
记者从联合执法人员处了解到,该电动车行不仅销售非国家公告目录车型,且属无照经营,工作专班已上门五次要求关停,商家依旧照常营业。为有效规范县内动力装置四轮车经销商的经营活动,抑制了县内动力装置三轮、四轮电动车数量的继续增加,进一步从源头上杜绝了非法动力装置三、四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联合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措施,将该销售点代步车进行查扣。
为进一步抓好全县三、四轮代步车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理,提高市民出行安全保障,县工商局联合质监、国税、物价、公安等部门,深入电动车、代步车销售服务点开展联合执法。从2016年12月中旬至今,已连续对全县14户电动车、代步车销售点上门告知三次以上,截至目前,已经对5户超范围经营商家责令整改,对4户无照经营商家进行关停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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