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灯调研县人民调解中心、综治中心

【全媒体记者 李索】8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明灯到通城县司法局调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田红强参加。

刘明灯先后视察了县人民调解中心群众接待室、综合调解室、法律服务室等功能区,查看了综治中心信息化平台运行情况,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据了解,通城县人民调解中心是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平台。中心今年七月份开始建设,办公面积约600平方米,设置有接待大厅、办公室、综合调解室等功能区,共有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环境污染纠纷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征地拆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等8个县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进驻。通过融合调解力量、统一受理窗口、为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一站式”调解服务。

通城县综治中心预计投资800余万元,将打造集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与“雪亮工程”项目同步设计、一体建设。县综治中心面积600余平方米,设置有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大厅、维稳研判室、治安形势监测工作室、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室、群众接待室、雪亮工程办公室、视频共享平台“一厅五室一平台”。通过政法综合信息网纵向与市综治中心、乡镇综治中心互联互通,横向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县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现各级综治中心视频图像资源的调用、汇聚、转发、存储和指挥、控制、访问等基础服务,定期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及矛盾纠纷形势,指挥调度处置突发群体事件,对群众反映和110指挥中心分流的非警务类事件进行受理、分流、督办、反馈等。11个乡镇和185个村(社区)同步完成建设后,将实现全县三级综治中心实战化运作。

刘明灯强调,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要统一建设标准,健全配套设施,规范运行模式,完善各类功能室设置及人员配备,确保综治中心切实发挥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作用,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要落实好矛盾纠纷一元主导多元化解要求,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吸纳多元调解力量,完善调解组织类别,满足精准调解需求,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效,带动全县综治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编辑:胡颖 审核: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