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禁鞭特别公告

为有效扼制隽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反弹现象,防止禁区周边燃放鞭炮增多带来的破窗效应和火灾发生,根据隽水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防火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同意,就春节期间的防火和禁鞭工作特别公告如下。

一、原禁鞭区的隽水城区现扩大至隽水镇行政辖区、五里镇五里社区、锡山村、五里村,大坪乡的下畈、青山村,石南镇的樊店、牌合村。禁鞭区内均实行以乡镇 、村、社区为主体责任的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禁鞭工作;

二、以上禁鞭区域全天候、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和使用电子礼炮;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鞭区内储存、经营各类烟花爆竹和电子礼炮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

四、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电子礼炮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和使用电子礼炮,并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宣传、劝导、处置不力的由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为主体责任的原则进行曝光、通报,并予以追责问责。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鞭、防火规定,对违规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


通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