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红色故事26】通城农军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故事

1927年9月初,转移到江西修水的通崇农民革命军被编为江西省防军第1师特务连,不久后改编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师特务连,主要负责保卫领导秋收起义的总前委,重点保证前委书记毛泽东等主要领导人的安全。

次年1月,特务连奉命参加江西遂川县草林镇发动农民打土豪的运动。他们分住在镇上商会的几个公堂里。寒冬腊月,战士们分别从邻近几个村子的农民家里借来了门板和稻草摊地铺。草林镇的群众发动起来后,特务连又奉命转移到其他村子去做群众工作,出发前,战士们按照毛泽东上井冈山时提出的“借东西要还”的要求,将用过的门板、稻草都归还给了群众,并把借住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一天,毛泽东来到草林镇召集群众开调查会的时候,问到革命军执行纪律的情况,当地的群众都称赞革命军纪律严明,不偷不抢,不打人不骂人,说话和气,借东西会还。

毛泽东听了农民对革命军的赞扬,非常高兴,说:“军民本是一家人嘛!我们初到这里,对当地的一些规矩不是很了解,如果我们有什么不对的,大家可要多提意见和建议才是。”

这时,一位老汉提议,说:“革命军好是好,可是,他们借了我们的门板,还回来的不是原来的那一块,结果上不回去。因为各家的门板大小、新旧都不一样,害得我们找自家门板要找好几天。”

又有人说:“还有啊,我家一大堆稻草借给革命军去摊铺,用过也都还了,可还回来的全是散的,遍地都是稻草,我要花很长时间才能一把一把地捆好。”

毛泽东边听边记,点点头说:“这些意见提得都很及时,我们马上就改。”

随后,毛泽东在遂川县李家坪召开了工农革命军全体军人大会。会上,他首先肯定了革命军战士在执行群众纪律方面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他说:“不过啊,有些注意事项还得改一改。比如说我们在还门板的时候啊,应该把门板上好才对,只有把借来的门板上还回到借主家的门框上,才能真正做到物归原主。还有就是把散开的铺草应该捆好还给借主,这样就整齐多了,以免稻草遍地都是。”

接着毛泽东非常严肃地扳着手指说:“现在,我代表党的前委,向大家正式宣布我们的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这几条,大家可都要做到啊,只有这样我们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才能扎根于人民。”

此后,战士们坚决执行毛泽东宣布的“六项注意”,有的还把“六项注意”刷在墙上,有的写在自己的包袱布上。革命军以严明的纪律赢得了人民,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后来,这“六项注意”演变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直至今天。

    

江西井冈山革命博物馆收藏了一块灰白色的方粗布,长87厘米、宽81厘米,右上角和左下角沾染了几块蓝色的墨迹。这就是井冈山革命时期红军战士用过的包袱布,包袱布上面的“六项注意”是战士们根据记忆写下的,与毛泽东正式宣布的“六项注意”略有偏差。历经90多年漫长岁月的洗礼,粗布原有的深灰色已泛白,但上面用毛笔书写的几行字却依然挺拔遒劲。(本文图片及文字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来源:通城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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