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中元节城区禁止燃放
鞭炮、焚烧纸钱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和禁鞭工作,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的事宜通告如下:
大力提倡和推广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特别是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切实改变影响公共利益的祭祀陋习,争做文明市民。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临街小巷、城区公园、隽水河、秀水河河边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撒石灰、烧冥纸和其它祭品等影响城区生活环境的祭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封建迷信等祭品;严禁在露天场地以祭祀为名焚烧任何物品。“中元节”期间,县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更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在城区巡查,县电视台全程参与,对不听劝阻的行为予以曝光,对妨碍公务执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祭祀的一律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通城县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更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