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郭佳承】8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季平主持召开通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有才、傅新祥、何珊、胡宜新、王战强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功辉、法院院长华先江、检察院检察长阮建列席会议,县领导唐平、宋建成、李慧芳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审议了人事任免提名议案;拟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平同志作供职发言,其他拟任同志作书面供职报告;审议了罢免市五届个别人大代表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通城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表决了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季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11号)
2021年8月26日,通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决定任命:
唐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2年;
宋建成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2年;
李慧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项小斌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12号)
2021年8月26日,通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决定任命:
汪向东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彤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黎记明为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决定免去:
田红强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汪向东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吴彤的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吴驾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建平的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