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第16号)
因工作变动,华先江同志提出辞去通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等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华先江同志辞去通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等职务的请求,并报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