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通城县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相关信用信息将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1月3日,在第11期支部主题党日会上,通城县委组织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通城县公务员诚信手册》内容,首次将诚信学习纳入党内学习。

据了解,通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诚信档案,要求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通城县公务员诚信手册》,就该手册中关于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公务员的权力和义务、公务员的纪律要求、公务员的奖惩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将组织各单位填报诚信档案,并签订承诺书。后期分别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审计局、县人民银行等8家单位征求意见后统一整理成册后归档。

公务员诚信档案通过如实记录公务员守信事项、失信事项等形式,全方位记录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不良表现,包括八小时内外、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诚信档案由建档对象基本信息、履职尽责信用信息、社会活动信用信息组成,包含公务员廉洁信用、守法信用、履职信用、借贷信用等20个方面的内容。个人诚信档案也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这次建档是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坚定信念、忠于国家的政治品质,强化公务员服务人民、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职业精神。能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诚信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严格落实《保密法》《档案法》有关规定,做到规范、真实、安全、保密。(通讯员 黎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