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医院
关于解除肖丽同志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的公告
根据通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隽办发[2018]10号)文件精神,肖丽同志擅自离岗已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经本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予以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公告期间:2021年11月 5日至2021年11月1 9 日,如有异议,请肖丽同志在公示公告期内主动与卫健主管部门及本单位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0715--4338731
通城县人民医院 : 0715--4352221
特此公告!
通城县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