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节庆、旅游、娱乐等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聚集,烟花爆竹燃放集中,火灾风险加大。对此,通城县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欢度佳节时勿忘消防安全。
一、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集团公司等规模企业要加强行业系统内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确保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行,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及时处置。节日期间营业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 、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市场、宾馆、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各类餐饮场所要及时清理厨房油烟管道,严防发生意外。
四、各单位要规范车辆停放,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不在建筑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
五、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电气、燃气设备,电气、燃气线路检查,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严禁违规用火用气用电。场所闭店后,要及时关闭火源、气源、电源。场所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程序,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违规电焊气焊及违规吸烟。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严禁施工。
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及“四个能力”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实行2小时防火巡查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各单位利用场所电子屏、宣传栏、网络等媒介平台,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强化从业人员及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八、各旅游景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九、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条件允许时,安排人员靠前引导消防救援车辆。驾驶车辆外出时,遇到悬挂应急救援号牌和使用警灯警报的消防车辆执行任务,应主动避让,保障救援车辆顺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