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教育局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审批权限移交的公告


通城县教育局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机构管理和审批权限移交的公告

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的通知》(鄂教基〔2022〕1号)、《咸宁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21〕14号)的要求,已明确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审批和日常管理;科技类培训机构由科经部门负责审批和日常管理。

通城县教育局已完成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移交工作。自2022年5月19日起,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批和日常管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由通城县科经局负责审批和日常管理。通城县教育局不再负责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日常管理。(机构具体名单见附表)

特此公告。

通城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