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中南海怀仁堂迎来了1000多名,意气风发的新中国的主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们中有93岁的齐白石,也有19岁的郝建秀,有工业劳模王崇伦,也有提出男女同工同酬的农民申纪兰。
9月15日至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北京召开。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致开幕词。毛泽东说,准备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化程度的伟大的国家。
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从新中国的国家性质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步骤、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说明了宪法的基本内容。
9月20日,经过充分讨论,大会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旧中国毫无政治地位的工农大众第一次成了国家的主人。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立和宪法的公布施行,开创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
来源:通城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