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危害极大……”近日,通城县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隽水中心城区美容院、纹绣会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建立文身人员实名登记制,不得向未成年人宣传和提供文身服务。要求经营者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文身对入学、就业、参军及其他社会生活等方面造成的负面影响。
据悉,今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对文身服务提供者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及省市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城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文身经营机构自查自纠行动。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下一步,通城县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文身店查处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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