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2月6日起,通城县医保局以打击“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为重点,对全县纳入医保协议定点管理的村(社区)卫生室(站、所)2021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在各村(社区)卫生室(站、所)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了工作专班,采取系统数据分析、实地检查、查看处方、电话回访等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社区)卫生室(站、所)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查发现问题按照“零容忍”要求,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整改一起,确保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对村(社区)卫生室(站、所)主动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退回资金、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自查不到位、违规性质严重的,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符合医保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加大对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震慑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同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开展常态化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利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