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推行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改革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通城县住建局复制推广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实行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

据了解,县住建局针对该县400万元以下小型低风险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进行优化,制订出台了《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降低经营成本的通知(试行)》文件,由原来要求的施工单位5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和质量员)配备要求,在具备同类资格又满足技术需求的前提下,管理人可实行兼职,精减至2人,形成两人五岗的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兼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可互相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