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卢耀武 通讯员 张海洋】12月22日,通城县检察院就徐某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司法局、城发集团、教育局等单位三位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阐述了违法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随后,听证员提问、讨论、评议,一致同意检察院的意见,并且对检察院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办理案件教育违法行为人,警示相关从业人员诚信、合法经营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对自己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通过该案吸取了教训,增强了法律意识。
通城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的相关要求,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图文编辑:祝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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