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洪涛 黎霞】近日,通城县马港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司法所通过教育帮扶,成功帮助失业矫正人员再就业。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入矫正以来日常表现良好。近期的一次个别谈话中,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司法所工作人员经沟通了解到,陈某因为矫正对象的身份难以找到工作。陈某家庭条件较差,平时居住在乡下与其年迈的奶奶共同生活,日常开销无以为继。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对其进行劝说宽慰,引导其积极向上,同时与有关部门、企业多方协调,并结合他自身情况为其找了一份合适的工作,目前陈某工作稳定,身心状态良好。
陈某表示:“我终于找到工作了,感谢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司法所对我的就业帮扶,我感觉生活充满了希望,让我对未来的生活更有信心了,今后回到社会一定好好回报社会!”,陈某成功入职某企业后第一时间向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社区矫正期间,不仅要‘有饭吃’,还要能融入集体、融入社会。”马港镇社区矫正相关负责人说,“针对家庭条件较差、生活技能较弱的社区矫正人员,点对点精神帮扶、生产扶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结合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状况、就业意愿和职业技能,量体裁衣定制帮扶救助方案,增强他们的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和生活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下一步,马港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司法所将继续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秉持社区矫正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及心理等方面困境,让社区矫正对象得到多方温暖和实际帮扶,有效消除社区矫正期间的隐患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黄争光
终审|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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