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我县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熟悉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开始在全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将我县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20。
二、试鸣范围
通城县城区。
三、信号种类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放时间为3分钟。
三种警报信号鸣放间隔时间为5分钟。
四、试鸣的组织动员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县国动办负责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前,请新闻媒体、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公共信息发布载体就有关内容进行宣传。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通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