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宋凯凯】近日,通城县大坪乡政府组织乡综合执法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了联合检查行动。
在检查中发现某批发超市私自存放大量烟花并经营销售。经调查,胡某某无相关鞭炮经营许可证及储存许可,胡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胡某某的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大坪乡综合执法中心友情提醒: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居民朋友请不要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行为,请立即向政府及公安部门举报。
大坪乡将继续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区域内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图文编辑|吴滟
一审|胡文婷
终审|黄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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