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合力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近年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置于全局工作的重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四个责任”,协调教育部门履行主管责任,认真抓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风险管控体系,全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合力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近日,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通城县鄂南外国语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查看食堂的环境卫生、人员的操作流程、食品采购查验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食堂进行了业务指导,并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通城县鄂南外国语学校后勤负责人  孔伟良:我校建立了家长代表监督机制,每周聘请一至两名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来校的家长代表电话公布到各班家长微信群里,随时接受家长们的问询;实行了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每顿饭都有老师与学生同餐,让学校管理层更加深入了解学生需求与食堂餐饮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改进,确保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近年来,通城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出台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细则》,通过厘清各方工作责任,就如何全面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协会自律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在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平安校园” 建设的同时,协调教育部门履行主管责任,督促学校(幼儿园)履行主体责任。

通城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一中党委书记、校长 何强斌:通城县教育局党委一直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体现教育主体责任的头等大事来抓。一年来,先后投入2100万元,对全县100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进行了改建、扩建、甚至新建,硬件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同时,我们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进行隐患排查、工作抽查和整改督查。目前,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截止目前,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各乡镇政府和教育部门,对全县142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6轮隐患排查和整顿工作,督促、指导136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按照“明厨亮灶”标准改建、新建,“明厨亮灶”率达到96%。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配餐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大力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与城管执法部门联合行动,清除禁区内食品经营摊贩,查处学校周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五毛”食品等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作者: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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