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通城县农村学校教师交流进城实施方案
为了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广大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2020年拟从本县农村中小学校交流一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工作,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流动、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原则,特制定《2020年通城县农村学校教师交流进城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县管校聘,建立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
二、岗位数量
纳入本次交流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为:县一中初中部、县实验学校等县直学校。
教育局根据县委编委会批准,此次交流岗位42个。其中县一中初中教师交流岗位为3个,县实验学校等县直学校交流岗位为39个。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20年8月10日至8月13日为报名时间,同时县委编委办公室、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对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次交流人员为在编在岗的农村学校教师。申报县一中初中部学科岗位的,可同时申报县实验学校等县直学校同学科岗位。申请报考交流的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报考一中初中学段交流的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或“全日制第二批本科(一)师范类院校或明确是师范专业”毕业学历;报考其他县直学校初中学段交流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直学校小学学段交流的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和小学学段交流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3.工作年限。正式成为我县在编教师后,且在农村学校连续任教满三年及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入职任教至今。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两年,即2018年9月1日前入职任教至今。
4.年度考核。服务期内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条件。报考一中初中学段交流的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县直学校交流的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教师交流报名:
1.近3年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脱岗”后返岗不满3年的。
(四)笔试:
1.笔试时间:8月16日,地点:县实验学校
2.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参加相应学段、学科的笔试。
3.笔试内容分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份试题。其中专业知识分学段、分学科命题,主要考查报考岗位所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报考小学学段的考试内容为初中(占20%)、小学(占80%);报考初中学段的考试内容为高中(占30%)、初中(占70%)。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师须具备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相关法律法规等。
4.笔试命题、阅卷全部实行外包。
(五)分值计算:
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试题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两科合卷共150分钟。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六)确定人选:按报考岗位计划分别从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交流进城人员,如果拟交流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①专业成绩高者、②学历高者、③从教年限长者。
(七)交流选岗顺序:按一中初中部和县实验学校等其他学校的顺序,由用人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交流教师。
(八)公开公示:本次交流结果将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中公示,请教师随时留意相关信息。
四、组织领导
2020年通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进城,由县委编委办公室、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及有需求教师的高中学校组织进行,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为加强工作的领导,确保交流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波(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王 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铁波(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黄 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吴 琳 (县教育党委书记、局长)
宋旺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贵龙(县委编委办公室主任)
孔凡丘(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波涛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何强斌(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一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杨波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①负责交流方案的起草工作;②负责组织交流资格审查工作;③负责交流笔试考务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纪律
(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申请交流进城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二)申请交流进城人员凡伪造、涂改证件、材料,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交流进城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同时3年内不得申请交流进城。
附:
1.2020年秋季通城县农村学校教师交流到县一中初中部及县实验学校等县直学校岗位学科计划。
2.教师工作交流调动报名表。
通城县教育局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通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填表说明:
1、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如发现不实内容,随时终止交流调动资格;
2、涉及时间的栏目,请按规范填写,如“1986.05”,不能写“86.05”;
3、最高学历属在职教育的,应填写取得的最高全日制教育学历(含高中);
4、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具体;
5、简历请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6、工作业绩请用简短的文字作介绍;
7、以上各项除“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外,全部必须填写,没有的请填“无”;
8、本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9、本表填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2020年通城县农村学校教师交流进城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交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来源:通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