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国内多地发生本土疫情,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得承办婚宴、寿宴、丧宴、年会、年夜饭等聚餐聚会活动,倡导减少非必要的家庭聚餐聚会,并控制就餐人数不超过10人。
2.各宾馆、酒店、旅店必须严格落实所有入住人员的身份证实名登记、监测体温、查验通信行程卡(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显示14日内到访地信息)和健康码等工作,核验通过后方可入住,对体温异常或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防护与管控工作。
3.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入隽返隽人员,要如实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入隽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并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人员,将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院、商超、网吧、餐馆、车站、影剧院、KTV、农贸市场、政务大厅、旅游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业主单位必须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扫码、登记、通风等健康管理措施。按照不超过75%比例控制人流量。提倡扫码结账。落实公共场所、公共用具的消毒措施。落实从业人员的管控措施,做好晨晚检。14日内有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尽量不从事公共场所工作。
5.广大市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坚持出门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就餐用公筷、不随地吐痰和发烧早就医等健康习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并主动扫码、测体温。
6.各村(社区)卫生室、个体门诊(诊所)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报告,规范处置。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药、止咳药等与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物购买人员的实名登记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
7.个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或以上级别的医用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与他人接触。
8.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在隽过春节,非必要不得出隽,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报备手续。鼓励在隽工作的外地人员就地过节,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节假日加班、调休和节日生活保障工作。
9.要加强对各类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巡逻队进行巡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班监督公共场所、特殊场所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对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进行劝返;对落实防控措施不严的经营场所一律停业整顿;对党员干部违反防控纪律的,一律追责问责。
10.对未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入境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入隽返隽人员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对拒不报告、不执行、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理。
咨询举报电话: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338760;
隽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322919;
石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810018;
北港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860599;
大坪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830001;
五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310118;
马港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710015;
关刀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640001;
麦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610130;
塘湖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680018;
沙堆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510003;
四庄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715-4550001。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