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隽水河等三大流域河砂开采出让权的公告

至2021年2月28日,隽水河、菖蒲港河、沙堆河等三大流域的河砂开采权拍卖三年合同期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3月1日起终止各竞得人在隽水河、菖蒲港河、沙堆河等三大流域的河砂开采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隽水河、菖蒲港河、沙堆河等三大流域范围内进行河砂开采,将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依法进行查处。

二、2021年3月15日前,各竞得人对已开采的河道范围内弃料、堆体等行洪障碍物按“三无”(河床无深坑、河面无堆料、河岸无杂物)要求进行清理,自行处置采砂设备等。如在限期内未自行清理到位,我办将组织第三方公司进行清理,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月15日后,县河道采洗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县水利和湖泊局、县交通运输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及有关乡镇等单位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据实退还履约保证金。

监督举报电话:通城县水政监察队0715-4328096

特此公告。

通城县河道采洗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