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委书记偶遇违规停车后

【全媒体记者 吴雷】3月1日晚,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通城县委书记熊亚平在步行途中,发现一辆货车横停在在人行车道上,车轮碾压的路面损坏严重。熊书记当场联系相关执法部门对此事进行处理。当晚20时许,城管、交警两执法部门赶到现场,拖走违章车辆,并对货车司机进行教育并处罚,责令要求修复损坏道路。后续进展如何?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3月2日,记者来到事发地点时,县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正在督促指导当事人对受损道路进行修复。面对记者的镜头,当事男子表示“我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违规占道,还引起县里书记的注意,后面自己将以负责任的态度将路面修整,保证绝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据悉,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湖北省早已实施并制定《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就违规占道损坏道路的现象,其中第四十条明文规定,机动车擅自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造成路面损坏的,必须赔偿直接损失,并可处5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

针对此次事件,县城管执法局也表示将以此事为起点,加大道路执勤力度,健全联勤联动机制,坚决遏制违规占道行为,着力推动社会共治,保障城市道路功能完整。此外,县城管执法局还将积极建立“交警+城管”联勤联动制度,对违规停车、占道经营等所导致的交通堵塞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疏导。

“我局将持续开展道路管理,从严整治车辆占道停车、占道经营等不文明现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市容路段中队长孔虎说。当前,我县正全力以赴争创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全民创文创卫氛围浓郁,但是诸如占道停车的不文明现象仍时有发生。城市文明要靠大家共同努力,有序停车亦需要从我做起。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能够讲文明、讲道德、守规矩地停好车,共同营造一个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胡颖 审核:黄争光)

(作者: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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