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三家零售药店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被查处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 报道】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出现疫情反弹,给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敲响警钟。药店作为特殊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着早期监测等防控职能。6月4日,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坚决堵塞疫情防控漏洞,构筑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全县各乡镇市场监管所、零售药店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近期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明查暗访全县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关刀镇关刀药店内有四人不戴口罩打牌,且有人不停咳嗽,未主动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关刀镇康复药店、百姓大药房未主动要求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形同虚设。

根据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的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家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再次进行了检查,关刀镇关刀药店、百姓大药房还存在出售退烧药品登记记录不全的问题。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对三家药店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三家药店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对关刀药店、百姓大药房的退烧止咳类药品实行下架一周处理,责令三家药店的疫情防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责成关刀监管所对三家药店的其他经营行为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会议要求,全县零售药店要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国际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和厌倦思想,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时,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实名登记有关规定,认真查验使用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工作, 发挥好零售药店社区防控“哨点”监测作用。要加强对驻店执业药师的管理,处方药要严格落实凭处方进行销售,销售处方药的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二级药店)审核;药师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

会议要求,根据省新冠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辖区内药店工作人员,每2周核酸检测1次,已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者,检测频次可从每2周1次调整为每月1次。要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开展全面风险排查, 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工作敷衍了事,监管流于形式的药店进行严肃处理,推动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黄争光

审核:黎   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