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城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城县

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政治决议

2021年11月24日政协通城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城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1日至24日在县城举行。

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共通城县委书记刘中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修伟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与委员们共商改革大计,共谋发展良策。

会议指出,刘中英同志在开幕会上的讲话,对县十届政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县十一届政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推进新时代通城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县政协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审议批准汤会礼同志代表政协通城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熊玲敏同志代表政协通城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通城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委员们列席通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对上述报告均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期间,全体政协委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通过提案、小组讨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积极参政议政,扎实履职尽责,展现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的良好形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发扬民主、风清气正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攻坚克难、扎实苦干,不断推进小康、生态、平安、健康、活力通城建设,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就。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县产业体系日臻完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改革创新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民生福祉显著提高,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求真务实,对今后五年工作的部署切实可行,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委员们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会议高度评价政协通城县第十届委员会的工作。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政协及其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良好开局,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县政协领导班子和常务委员,为我县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会议要求,县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在全过程人民民主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在自身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通城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高质量打造中部地区绿色发展先行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通城贡献更大力量!

政协通城县十一届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