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稳增长18条” 中小微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

用好“减、降、退、缓”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是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湖北最新出台的“稳增长18条”,将职工医保纳入了缓缴清单,同时,开启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保障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此次医保缓缴针对的主体是“单位”,具体来讲就是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部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可以参照执行,另外,生育保险可同步实行缓缴,缓缴时限是今年8月1日至10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参保职工的个人缴费仍需按时缴纳,继续由企业代扣代缴。

那么,缓缴的手续怎么办理呢?答案是:不需要申请,只需要确认。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审即享”,省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做出“阶段性缓缴”标识,相关企业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湖北省医保网厅,进入“医保专区”后,根据提示勾选“阶段性缓缴”进行确认。

湖北美宁原野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陶圣华:“我们把这缓缴的这一部分钱用于技术改造,用于流动资金对我们来说起了很大的作用。”

列入缓缴的还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18条”提出,要大力清理整治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政策、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等行为,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整治行动自6月已经开始,11月结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处副处长刘光锋:“对实地抽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地区和部门将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湖北广电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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