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通城】通城155名社区矫正对象接受集中整训

【全媒体记者  郭佳承】3月31日,通城县司法局联合通城县人民检察院、通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全县15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整训活动。

社区矫正人员:“我在此庄严宣誓:认罪服法,知罪悔罪,痛改前非,接受矫正,遵守《社区矫正法》,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改造自己,重新做人。”

在通城县社区矫正基地,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高举右手、紧握拳头,重温入矫誓词;通城县司法局、通城县检察院、通城县公安局、湖北省司法厅驻通城县社区矫正警官分别开展集中训话,从适应社区矫正措施的价值、认识“认罪认罚”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中检察职责定位、社区矫正对象要求等方面,详细解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部分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常存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律己之德,深刻认识自身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强化责刑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依法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争取积极投入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公民。

四庄所社区矫正对象金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和劳动改造中,我逐渐明白如果心中没有装着神圣的法律,没有敬畏之心,今天不出事,明天会出事。平时习以为常的东西,出事之后才倍感珍贵,我们出事后,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如果还不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我们还有何面目面对自己的亲人。”

本次集中整训活动分为教育训话、体能训练两个阶段,重点突出政治主题,强化政策法律教育;突出特殊群体,构建监督管理体系;突出日常规范,提升整体外在形象,进一步严肃社区矫正管理纪律,为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敲响警钟、亮起红灯。

活动中,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还集体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部分法律法规,开展了团队心理辅导、高墙内外警示教育和列队训练,部分乡镇社区矫正对象代表做了思想汇报。

下一步,通城县司法局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发生,助力平安通城、法治通城建设。

图文编辑:祝思思丨责编:黎赛明

终审:黎赛明丨监制:瞿林农

(作者:郭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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