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线索!通城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公告

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全面了解掌握我县文化和旅游资源家底,描蓝底图,为文旅资源的转化利用提供方向,为高质量发展积蓄能量的重要举措。

通城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资源情况,做到“应查尽查”,现面向社会征集文旅资源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通城县行政区划范围内。

二、征集对象

分为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两大部分。

(一)文化资源。主要对古籍、美术馆藏品、地方戏曲剧种、传统器乐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六大类资源。

1.历史文物。需着重反映其公布名称及年代、保护级别、价值描述、保存现状、保护措施、相关文字史料记载及民间传说等信息。主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民居、古桥等)、石窟寺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

2.非物质文化遗产。需着重反映其分布区域、历史渊源、基本内容、主要特征、重要价值、存续状况、传承脉络、代表性传承人、相关制品及其作品、创新转化和市场利用等情况。主要包括:民间文学类、传统音乐类、传统舞蹈类、传统戏剧类、曲类、传统体育游艺杂技类、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传统区类、民俗类代表性非遗项目。

3.革命遗迹。需着重反映其具体地址、保护级别、保存现状相关历史事件、研究宣传教育及保护利用情况等信息。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咸宁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保存的机构旧址、革命人物故居、革命纪念设施等。

4.生态资源。需着重反映其起源传说、资源概况、蕴含的历史人文故事、典型实物载体或景观、传承发展业态、宣传研究情况等信息。依托地方特产、饮食习惯和特有自然资源而衍生的地方特色文化标识、文化业态等,包含茶文化、桂花文化、温泉文化、楠竹文化等。

(二)旅游资源。主要为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八大类资源。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情况,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等。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填报线索信息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文旅资源是历史的见证,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力量。通过普查促进文物保护,增强文化传承,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做好普查和保护工作,既是让保护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的时代命题,也是时代赋予我们每个人必须扛起的责任和担当!

来源:通城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