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索 通讯员 卢峻】今年3月15日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当天,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盐业公司等单位,在三合中百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各职能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知识,同时设立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服务台,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3起,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市场监管局】
【农业农村局】
【烟草局】
【检察院】
【消防救援大队】
活动中,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还组织2辆皮卡车,满载着化妆品、食品、日用品等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在现场进行展示,并集中进行了无害化销毁,总价值16万余元。
【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提振市场消费信心,维护消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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